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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县级城投公司如何转型?

区县级城投公司如何转型?

一、区县级城投公司的产生背景

 

众所周知,我国有2800多个区县级行政单位,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单元。改革开放以来,各个区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落后,经济社会发展滞后,而分税制改革又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权。为了积极推动区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,区县级城投应运而生。

 

不过相比市级城投而言,区县级城投普遍起步较晚。区县级城投真正迎来爆发式增长,大致在2008年前后,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,为了配合国家“4万亿投资计划”,人民银行、银监会发布银发〔2009〕92号文,提出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,发行企业债、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,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”。这期间,一方面是出于稳定经济、对冲风险的需要,另一方面是为了地方主政领导政绩的需要,关于平台公司的设立、政府融资规模等指标甚至被纳入部分地方官员的考核当中。自此,区县级城投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成为区县级基建的主力军和融资的主抓手。


 

二、区县级城投公司的现状问题

 

陆续成立的区县城投,有效的缓解了区县财力有限、资金不足的困境,推动了区县等的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。即便此后国发〔2010〕19号文等文件开始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了规范和限制,但受制于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地方官员的政绩理念,仍旧阻挡不了区县级城投公司的成立和发展的脚步。目前,区县级城投因地方资源禀赋较差、经济发展水平滞后、行政管理方式制约等影响,在城投行业中普遍处于发展的低水平阶段,存在较多的共性问题,比如:
 

1、资产规模较小,有效资产不足

 

区县级政府因其辖区人口较少、面积较小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,同时掌握的资产资源普遍较少等因素,致使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普遍较小。根据笔者的调研数据,东中部的区县城公司资产规模一般处于100亿元到300亿元之间,中西部或欠发达地区的资产规模大都低于100亿元。当然了,不乏有些区县级城投公司通过整合后资产规模也能达到500亿元甚至上千亿。

 

同地市级城投公司类似,区县级城投公司的资产也存在虚胖的现象,公益性资产仍占着较大比重,有效资产十分有限。比如,资产构成中大量充斥着储备土地、无证房产、市政道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等,笔者还遇到过资产中包含了公益林、集体资产等,资产类型五花八门,但都无效。

 

2、政策影响很大,融资能力较弱

 

多年以来,城投公司都是习惯于依托政府的信用背书进行融资,比如,让地方政府或人大出具承诺函、担保函、安慰函等政府违规担保形式支持各地城投公司进行融资。随着2017年50号文、87号文的下发,这些都成为历史。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合法合规的举债融资,不得违规利用企事业单位进行融资。

 

摆脱了政府的直接支持后,对区县级城投公司的可持续融资影响很大。此外,近年来对于隐性债务监管愈发严峻,稍不留神就担负着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,前段时间财政部通报了一些问责处罚案例还历历在目。所以,区县级城投公司只好依托自身的信用进行市场化融资。然而,区县级城投大多在隐性债务监管名单中,受银保监15号文影响巨大,融资渠道受限。此外不少区县级政府的债务颜色也较深,对区县级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又带来一层影响。

 

而对于区县级城投公司而言,受制于自身的有效资产不足、现金流较差、信用水平较低等因素,其市场化融资能力很弱。比如,区县级城投大多数主体信用评级是AA甚至AA以下,拥有AA+很少,拥有AAA更是屈指可数。近年来,国家对信用评级提出高质量发展要求,监管加强,也影响了区县城投公司的高评级打造。所以,区县级城投公司普遍融资成本较高,甚至依然有不少公司在通过非标续命。随着融资环境趋紧、政府信用背书剥离等因素影响,在区县级城投公司自身的市场化融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,也带来了很大的隐性债务化解压力。

 

3、业务发展失衡,经营收入较少

 

众所周知,城投公司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要,区县级城投公司更是如此。这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内,县级政府融资平台依托于政府信用背书,并注入政府各类资产资源(包括一些公益性资产),来进行大量的政府性项目融资工作。此后,区县级城投公司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,不少地方政府赋予其项目建设甚至运营的职能,主要是承接了一些政府性项目的代建工程。然而,区县级城投公司所从事的基本上都是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和建设任务,经营性业务较少,业务发展严重失衡。

 

即便后续针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趋严,城投公司转型成为各地的规定动作,但对于区县级城投公司而言,支持地方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工作依旧是其重要功能。不过,在众多区县级城投公司中,也不乏业务转型较好的,他们或多或少涉足房地产开发、建筑施工、贸易、产业投资、类金融等市场化业务领域,笔者就曾服务过几家区县级城投公司,每年营收不下10个亿,甚至更多,给地方也贡献了不少的利税。这些业务转型较好的区县级城投公司,他们要么转型起步比较早,要么地方资源禀赋比较好,当然了,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关键。虽然有部分区县级城投公司在业务运作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,但毕竟是少数,总体上看,区县级城投公司的业务结构依然是失衡的,公益性属性较重,经营性收入较少,自身造血能力比较欠缺,这自然也就影响其偿债能力。

 

4、政企关系不清,管理方式落后

 

在基建的浪潮下,各个区县纷纷成立城投公司。然而,在成立区县级城投公司的过程中,大多是粗放式的从财政、发改、住建、金融甚至其他委办局调派三五个人就组建成了经营管理团队,然后由财政随便出个资(包括各种公益性资产),再到工商注册下,××城投就在各地成立了。从组建的过程来看,区县级城投就像个地方政府的机关部门,受行政式管理。在实际运作过程中,区县级城投依托政府的背书,去金融机构融资,承担了代替地方财政的具体,被行业俗称“第二财政”。

 

即便经历了十多年的转型运作,大多数区县级城投依然难言为独立的市场主体。他们缺乏专业人才,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,缺乏健全的组织架构,缺乏科学合理的授权经营机制,缺乏规范的政府性项目投融资机制,等等。近期,笔者在一些区县城投调研时,依然遇到大量公职人员在城投兼职的现象。在经营决策上,大事小事都是由政府说了算,甚至城投公司的诸多事项都上到政府常务会来讨论决策,决策效率不能说不低下。因为脱胎于政府,依托于政府,对区县级城投公司的独立性影响较大,这也使得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受体制约束过多,灵活度缺失,自然而然地,管理基础薄弱、管理水平落后、管理效率低下。

 

三、区县级城投公司的转型对策

 

粗略估计,全国的区县城投有数千家。笔者认为,一旦区县级城投的转型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,不仅关系到区县级城投自身的生存发展,还关系到县域经济、城乡融合、乡村振兴等地方上的全面发展,甚至关系到我国整体的经济结构转型、产业振兴、系统性风险防范、共同富裕等。所以说,区县级城投的转型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。那么,区县级城投公司如何转型呢?笔者建议如下:

 

1、厘清政企关系,明确公司定位

 

众所周知,区县级城投公司一般由地方政府注资成立,地方政府以行政化的方式对城投公司进行管理。2014年,随着国发43号文的出台,明确要求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脱钩,城投公司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谋求转型发展,不能再被当作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。为此,建议各个区县级政府尽快按照政策的要求,理顺与区县级城投公司之间的关系,不仅要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,更要重新明确公司的功能定位。同时,还要明确区县级城投公司与出资人(不管是财政局、国资局等)、行业主管部门等权责关系。

 

2、完善运作架构,夯实管理基础

 

经过十余年的发展,不少区县级城投公司都能搭建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,除设立综合部、财务部、投融资部等传统部门外,也根据各自需要设立了诸如人力资源部、战略规划部、投资发展部、风控部、审计部、纪检监察室等部门。然而,不少区县级城投公司的组织体系依然不健全、职能发挥不够,建议尽快按照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,搭建科学、合理和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,包括集团公司的部门架构和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两个方面,明确一级公司、二级公司的各自定位,优化完善部门职能和岗位设置,不断夯实和提升管理基础,为区县级城投公司转型提供组织保障。

 

3、优化业务布局,明确发展思路

 

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,核心在于通过业务转型提升自身的造血机制。对于区县级城投公司而言,当前盈利空间不足、偿债压力较大,迫切需要通过优化业务布局、明确业务发展思路,以提升业务运作效果。一般来说,区县级城投公司短期内可积极依托地方资源禀赋和公司自身能力,在城市建设、土地开发、公共事业、资产运营、特许经营、商贸物流、生态环保等业务领域取得显著突破。从长远来看,各地区县级城投公司要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,运用资本运作手段,加大产业布局和产业投资力度,实现跨越式发展。

 

4、加大政府支持,助推转型发展

 

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,区县级城投公司亦然。为此,建议各个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力度对区县级城投公司进行支持,包括在资产资源注入、项目承接机制、债务化解、市场化激励、授权经营机制等各个方面对当地的城投公司进行支持,助推其转型发展,进而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做贡献。

 

5、广泛学习交流,借鉴先进经验

 

一般而言,城投公司都是围绕属地开展运作,相互竞争性有限。同时,城投公司都受共同的外部政策影响较大。在这当中,不少城投公司提前谋划、超前布局,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。对于全国数千家仍处在转型征途中的区县级城投公司而言,需要广泛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,尤其是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类似地区的经验,为自身的转型发展提供标杆参考。
 

四、结束语

 

区县级城投公司作为区县级政府承担债务的重要主体,作为区县级政府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主体,作为区县级政府产业引导孵化和升级的重要主体,作为区县级政府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的重要主体,作为区县级政府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发挥的重要主体,都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发挥其多重价值。

 

然而,在当前政策形势多变且趋严的背景下,区县级城投公司转型愈发艰难。即便如此,笔者呼吁广大区县级城投公司不应畏难,不能躺平,更不可坐以待毙。同时,也希望各行各业多给我们广大区县级城投公司一丝喘息的机会,多给我们广大区县级城投一些支持的希望,相信我们广大区县级城投公司一定能做好,一定能继续发挥其作用和价值。

 

最后,祝愿我们广大区县级城投公司越走越好!越走越顺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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