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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达咨询专家接受采访|谈城投转型:谋增经营性收入是“十五五规划”的关键

方达咨询专家接受采访|谈城投转型:谋增经营性收入是“十五五规划”的关键

“对于下一个5年发展规划,我们主要聚焦在如何增加经营性收入上,这也是平台实现市场化转型的关键。”近日,多地召开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推进会,东部省份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透露。

 

所谓“经营性收入”,其概念与传统城建类业务相对。城建类业务包括工程代建、城市更新、产业园区建设等,而经营性收入则包括城投拓展上市公司并购、金融板块等业务。

 

随着“发展中化债”思路明确,城投积极谋求业务转型也成为题中之义。经营性收入正从城投经营的“隐秘角落”走向城投转型的关键环节。

 

面对如何增加经营性收入,多位城投行业人士看来,一方面要寻求市场化业务的拓展,但是也要避免“新瓶装旧酒”,盲目注入资产;另一方面也要在传统业务上下功夫,积极在传统业务中寻求经营性收入的增量。

 

一、注入优质资产

 

“要在城市开发、城市运营、产业投资三大主责主业板块谋划项目,继而增加经营性收入。”前不久,湖南一家城投公司在“十五五”项目谋划工作专题调度会上提出上述发展目标。此外,安徽一家城投公司也在近期的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讨论中,将增加经营性收入作为未来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 

记者注意到,在多地召开的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推进会上,不少城投公司提出增加经营性收入。在此之前,市场眼中的城投公司多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、公益性项目相联系,但是,随着土地市场变化,城投行业呈现整体性行业转型的趋势,不少城投公司也在谋求通过拓展新业务、并购新公司等形式来实现平台的“改头换面”。

 

在方达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看来,城投若想增加经营性收入,还是要遵循监管文件的要求来进行。“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‘335指标’,即要求城投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(城建类资产)占比≤30%、非经营性收入(城建类收入)占比≤30%、财政补贴占净利润比重≤50%。满足该指标的企业可被认定为产业类主体,获得新增融资支持。面对这一硬性约束,城投公司需重点解决两大核心问题,即城建类资产、城建类收入的认定。若想成为产业类主体持续融资,怎么快速形成70%以上的经营性资产,需要壮大经营性收入。”

 

在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乡国资集团”)负责人看来,实现经营性收入首先要破局融资难的问题。“而破解融资难的问题,就是要重构资产结构,要将优质的资产分板块注入产业中,比如城市运营、金融控股、数智科技等。同时,进行市场化运营,即搭建‘总部、板块、经营单元’三级管控体系,二级公司管资产收益率,三级公司考核经营性现金流。”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新乡国资集团通过与省内的国资公司合作,联合成立了30亿元的投资基金。新乡国资集团负责人表示,产业基金不仅用来支持项目运营,更起到了通过基金招商的作用。我们一方面助力当地的公司上市,另一方面培育当地公司产业升级。随着产业转型,也实现了低成本的公司债融资,通过产业整合形成自我造血能力。

 

方达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认为,眼下国资改革关键在战略重组和精准注资两个环节。“精准做好这两个环节,才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性收入,继而实现‘产业运营+资本收益’的现金流闭环。”

 

采访中,不少城投行业人士也提出了平台转型的难题,比如要求城建类业务收入要低于30%,这也就意味着经营性收入要大于70%,这对于普遍依靠传统业务运营的城投公司来说,是一个很难企及的数字。对此,方达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对记者表示,实现产城平衡必须要做到“动态调控”。城投公司要打破“城建资产即包袱”的思维定式,通过上市公司并表实现报表重构,既保留城市战略功能,又构建起符合监管导向的产融平衡模型。

 

二、拓宽市场化收入边界

 

“我们最近在积极寻找外部的上市公司,希望能够通过收购的形式并表,继而提升公司整体的资产实力,并带动区域内产业园的招商引资。”说起近一段时间的工作,东北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。

 

在这位负责人看来,区域内有优质的上市公司或者待上市的企业是一件“可遇而不可求”的事情。而通过“广撒网”的形式寻找外部公司,也存在一定的风险。“我们也知道城投要实现‘城投类收入占比≤30%’,首选路径是做大经营性业务,切实扩大市场化收入规模。”

 

“但是,现实是城投的产业化转型面临较多客观限制,比如优质经营性资产匮乏、适合收购的上市公司难觅等,同时从介入相关产业到实现盈利也需要过程,甚至这个过程还比较长,这决定了城投很难在短时间内真正做大市场化收入并突破借新还旧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
 

对此,有业内人士认为,城投公司除了进行市场化注入优质资产外,还需要重新审视“城投类收入占比≤30%”的本质,也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去拓宽市场化收入的边界,方能寻找更容易走得通的破题之路。

 

在城投的传统业务中,委托代建模式是其中之一。城投在从事相关项目的建设投资时,建设阶段均有垫资情形,收入的金额均以建设开发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来确认,多由政府或地方国企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。

 

“委托代建模式,收入确认很容易,但是回款一直是难题。长期挂在应收款,对城投造成严重的资金占压,进而削弱了其偿债能力。考虑到上述工程代建的收入来源于政府且回款较慢,故被认定为城投类业务。”上饶一家城投公司业务人员说到了代建业务的难点。

 

不过,随着对业务的探索,该业务人员表示,相关监管文件提到“跨所在城市项目”不属于其所划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范畴。“实际上为工程代建的市场化收入挖掘提供了思路,也即城投在具备相关专业资质、充足项目经验和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情况下,可将工程代建业务的范围拓展至所辖区域之外,让其他地方政府部门成为自己的客户,这种情况下收取的代建管理费将被认定为市场化收入。”

 

前不久,上饶一家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《委托代建协议》,承担区域外的项目建设,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财政拨付,收入确认方式是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工程进度结算,结算款的金额由开发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代建管理费用而得出,城投据此确认收入。

 

河北省城市建设投融资协会专家库专家认为,除了委托代建模式,园区开发运营也可以寻找经营性收入。“城投公司应围绕特定产业引进企业,形成运营特色,提供有偿服务,并可对园区内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财务投资,取得投资收益。同时,城市更新也能找寻经营性收入。城投公司应参与政企合作的城市更新项目,通过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运作,增厚市场化收入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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